填写广东省ICP网站备案注销申请表,提交到广东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表后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
填写广东省ICP网站备案注销申请表注意事项:
1. 本表适用范围:拟注销ICP备案主体在广东省的。备案号(主体)为广东省以外的,请向相应省通信管理局申请。广东主体备案号格式通常为“粤ICP备********号”。
2. 本申请表适用于注销主体备案与注销网站备案申请。注销备案主体是指注销整个备案主体信息,包括主体下所有网站信息一并注销;注销网站备案是指仅注销某个网站的备案信息,备案主体及主体下其他网站的备案不受影响。注销主体请填写主体号,注销网站请填写网站序号。网站序号为“粤ICP备********号-X”,具体序号以备案系统(www.miitbeian.gov.cn)公共查询为准。
3. 申请者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两种。按拟注销备案主体与申请者关系可分为申请注销本单位备案和申请注销其他与本主体或域名发生重复(冲突)的备案;按申请依据可分主体依据与域名依据两种。主体依据即拟注销备案主体的证件号码与申请单位有效证件号码一致,以及非个人性质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时即表示申请者有依据(有权)提起注销申请。通常,该备案正是本单位报的,也可能是本单位名称或证件号码被他人冒用备案,或者由于工商营业执照更名或过户后,原公司备案未注销等原因,凭证是申请者有效证件(单位性质的还需盖公章)。域名依据即是拟注销备案的域名所有人正是申请者,凭证是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的域名注册证书或域名Whois查询截图页(建议使用对应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whois查询页并将浏览器地址栏一并截图,也可以使用第三方工具)。
4. 如果您要注销的备案信息正是本单位的,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初为您备案的接入服务商通过系统在线提交备案注销申请,而不必传真此表,以达到减化流程和提高效率。如果他人备案冲突的仅是域名,只能受理注销网站,不受理注销主体,请注销备案号一栏正确填写网站序号。
5. 请根据以上情况使用A4打印纸打印《广东省ICP用户注销备案申请表》,正确填写信息和描述注销理由后加盖公章(个人签字),连同附上申请者有效证件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上述提到的相关依据凭证材料传真至020-87690677,或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执信南路3号703室备案管理人收。
6. 申请表信息填写不准确、描述不清晰,或者依据不匹配、理由不成立、凭证材料件不充分以及申请者有效证件复印件未附的,均为无效申请。
7. 收到申请表后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请申请者自行在备案系统公共查询核实处理结果(查询不到原备案信息即表示已注销)。如有问题管局工作人员会联系申请者(若因申请者手机关机或不接听原因致使通知无法送达超过三次者,不再通知。
8. 如果操作中有不明白的,请咨询标派售后技术人员:0755-27390983。